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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财务信息公开方式
日期:2019-10-23 09:46:06  浏览量:3902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南昌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南昌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合规性”及“合理性”,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定期对我校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财务信息进行公开,主要方式有: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定期以会议纪要、文件、通知等形式公开相关财务信息。
(二)通过教育厅年度审计、高基表、民办高校年检数据报表、工作报告等方式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开财务信息工作。
(三)通过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
(四)依法根据申请人要求公开信息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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